一、刑事拘留是严重违法行为吗
就刑事拘留这一行为本身而言,并不能被简单地定义为一个违法事实,而更应将其视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
该手段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为了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行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方式。
然而,其具体实施过程却有着严谨的法律规定与程序要求。
通常来说,当某个个体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也就意味着他/她可能涉及到某种犯罪活动,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仍需经过进一步的侦查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法定程序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非直接违法认定,系刑事司法重要强制措施,由公安、检察院对受理案件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实施严格依法,程序严谨。被拘者或涉犯罪,但定罪需经侦查、起诉、审判等法定程序确认。
二、刑事拘留期限起算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刑事拘留之期间,应自被拘留者踏入拘留所那一刻开始计算,即自收押之日至翌日为一天时间。
若公安部门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倘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皆可先行实施拘留:
即存在正在预备犯罪、正执行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行为被及时感知;
亦或是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犯罪事实,或者在其身边或住处找到确切的犯罪证据。
《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多久可以阅卷回来
在涉及到刑事事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服务环节,自检察机关开始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准备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起,作为委托代理方的律师便有权利查阅与事件相关的所有文档资料。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件的复杂性程度以及相应的卷宗数量等等,律师完成阅卷工作所需的具体时间往往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在较为简易的情况下,例如仅仅在几天之内,律师完全能够完成对事件有关卷宗的初审阅读;然而对于一些极其复杂且占有的卷宗数量庞大的事件,可能就需要花费一至两周乃至更长的时间来对所有卷宗材料进行细致入微的研究和整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律师已经完成了对卷宗的阅读,但是他们仍然需要对这些材料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期为其所代表的当事人提供更加精确且具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刑事拘留非直接违法认定,系刑事司法重要强制措施,由公安、检察院对受理案件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实施严格依法,程序严谨。被拘者或涉犯罪,但定罪需经侦查、起诉、审判等法定程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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