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老规矩,用数据说话。
截止到2023年,我国现役军人总数为205万左右。每年征兵人数约为40~50万,包括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中专毕业生以及优秀社会青年等等。
毫不夸张的讲,作为守护国家主权与人民幸福安宁的坚实后盾,恰恰是凭借200多万现役军人的坚定信念和无私奉献,才挺起了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宁的脊梁。
不过,军人退役之后却普遍在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民生等社会保障层面遭遇一系列的难题,且随着这些难题的日益加剧,已经对退伍老兵们的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
退役老兵的“军龄”如何计算?
依照国家现行政策,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年限长短与其退役之后所能够享受的退役金、安置费以及经济补助金有关。一般来讲,退伍老兵服役期间的“军龄”年限越长,则退役之后可申请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及地方所发放的安置费标准越高。甚至,“军龄”年限的长短还直接影响到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
那么问题来了,退役老兵的“军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众所周知,“军龄”一般指的是军事人员服役的时长。按照国家规定,自获批准入伍之日起至转职、复员、退役、离岗或退休令发出止,这段年限的时长便是“军龄”的正确定义。值得一提的是,军龄通常按照“年”来计算,比如某老兵1999年11月参军入伍,2006年3年退役返乡,则其军龄为8年。
军龄越长,退役金数额越多
上文提到,军龄年限的长短与退役后所能够领取的退役金标准高低有关。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还是退役士兵,都遵循军龄越长,退役金数额越多的原则。
参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们不难得知,国家政策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的退役金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其中,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转业时对应军职等级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
值得一提的是,若军龄满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计发基数=转业时对应军职等级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而且,退役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也就是说这笔钱可由转业干部完全自由支配。
②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还可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再给予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的发放金额与服现役的年限有关,即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基本标准为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并且,国家会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
另外,对于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其一次性退役金的标准将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发,比如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军龄如何转化为工龄?
在现实生活当中,转业进入地方单位工作是除了退役之外的一种常见选择,而在转业的过程当中,服役期的“军龄”如何转变为工作期间的“工龄”便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工龄”年限的长短一般会关系到转业之后的工资待遇水平、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甚至是职称等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转业军人非常有必要多多了解。
依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政策,对于企业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的“军龄”如何转变为“工龄”,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①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若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②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对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其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如某退役士兵服役期限为3年,待安排工作时间为1年,那么该退役士兵便等同于拥有4年的工龄,其享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与所处单位的同等条件人员一致。
军龄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
军人转业或退役后,其所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权益便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么,服役期间的军龄年限长短,是否也可以被计算为社会保障的视同缴费年限呢?
①基本养老保险
军人退役后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其服役期的军龄即可被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一同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若退役老兵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②基本医疗保险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若以灵活方式就业或暂未实现就业的,则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
③失业保险
军人退役后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应当随单位缴纳失业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类似,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年限也可被视同为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而且,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结语
通过本文上述的介绍,其实我们已经不难看出,对于已经退役的士兵或者转业的干部而言,其在服役期间的军龄年限长短实际会与退役金数额、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等等相关,甚至在退役金领取标准及社会保障待遇层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照国家现行政策对退役军人的服役年限即军龄进行合理的转换和计算,不仅能够有效确保其在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保障、工资和福利等等层面享受到相对公平的待遇,同时也能够彰显出国家对退役士兵及军队转业干部的特殊照顾。
来源:惠农小帮手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