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1年 周永刚获580万元国家赔偿
【坐牢21年 周永刚获580万元国家赔偿】12月19日,周永刚案辩护律师孙阔证实: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农民周永刚拿到总额580万元国家赔偿,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冤错案件最高的赔偿。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判周永刚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一年前的12月20日,他拿到无罪判决今年5月,周永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国赔委递交《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除经济赔偿外,周永刚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公开为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周永刚的冤案始于1988年。当年,同村的两名女子惨遭奸杀,周永刚因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而被列为嫌疑人。随后,他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尽管关键证据丢失且未进行DNA鉴定,但他仍被判死缓,并在赤峰监狱度过了整整21年4个月零4天的青春岁月。
在狱中,周永刚从未放弃申诉。他坚信自己是清白的,并多次通过血书等方式向家人和司法机关表达冤情。然而,直到2009年12月5日,他才被多次减刑后获释出狱,此时的他已经39岁,大好年华在狱中流逝。
出狱后,周永刚及其家人继续坚持申诉。2018年,他委托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的孙阔律师作为代理人,再次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过人大代表的个案监督、自治区检察院的专案组复查以及自治区高院的再审,终于在2023年12月20日,周永刚被宣判无罪。
冤案昭雪后,周永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经过调解,2024年12月,自治区高院与周永刚就国家赔偿达成调解意见,总计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0万元。
这笔赔偿不仅是对周永刚失去自由的补偿,更是对他及其家人多年坚持申诉的肯定。然而,对于周永刚来说,逝去的青春和名誉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他表示,下一步将申请启动对国家有关机关人员的追责。
在内蒙古赤峰奸杀案中,周永刚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1988 年案发,当时刑侦技术相对落后,破案手段有限,DNA 鉴定等精准技术尚未普及,案件侦破压力巨大。周永刚因最先发现尸体,在缺乏充分证据链的情况下,被列为嫌疑人,进而开启了长达 21 年多的牢狱生涯。
那个年代,司法程序与证据标准相较于现在不够完善,疑罪从无原则贯彻落实难度较大,公检法之间的制衡监督机制也有待优化,种种因素叠加,让无辜的周永刚蒙冤受屈。如今他沉冤得雪,获得 580 万元国家赔偿金,固然令人欣慰,可这 21 年的青春韶华一去不返,再多金钱也只是聊表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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