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遭强奸未立案民警被控渎职
【12岁女孩遭强奸未立案民警被控渎职】10月29日,甘肃临夏12岁女孩遭多名男子强奸案又有新动态,家属控告当时的办案民警不予立案、滥用职权,目前检方受理中。女孩思思的叔叔马先生称,他于10月10日向临夏州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控告信,控告该案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临夏州检察院回复,案件正在办理,办结后会给予答复。
2021年,残疾女孩思思失踪被找回后,称遭到几名成年男性性侵,警方鉴定后未予立案,首次行政复议后,警方维持原决定,不予立案,经过向上级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几人被认定为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随后被取保候审。
2022年5月,受害女孩的小叔叔将此事写成举报信发布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舆论关注。随后,临夏州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调查,依规依纪依法对州市检察、公安机关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同时组织处理2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6人。
2023年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
马先生提供的控告书显示,他们认为涉事民警触犯了刑法,应当认定渎职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他还提到,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及执法公正的关注。对于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执法部门也应该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为受害女孩讨回公道,也为社会的公正与和谐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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