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民俗之神秘的蛊毒
一个陶制瓦罐或瓷坛之类的器皿,里面盛着毒蛇、蜈蚣、青蛙、蝎子、马蜂、飞蛾、蚕蛹、蚂蚁之类的上百条虫子,因其大虫吃小虫的缘故,加上用妇人经血的刺激和喂养,集成了一个聚百毒于一身的毒王,把这毒王烘干研成粉末,即成了一种名叫“蛊”的毒药。
拥有这种蛊毒的人,把蛊毒置放于水井、山林岩石或道路旁,不知情的外来人路过,接触了这种蛊毒就会中毒,还有一种是指缝里沾了蛊毒,乘人不注意,往别人家的食物中弹一弹指头,那吃过这种食物的人就会害起病来。这病轻者,肚子里会长出虫子,吸人肠胃营养,让人变得瘦骨菱形;重者会疼痛难忍,并危及性命。而专干这种营生的人,大都是年纪较大妇女,民间称其为“蛊婆”。
在湘西,凡苗寨集中的地域,过去一般都有这种骇人的放蛊习俗。而据历史记载来看,蛊毒其实在几千年前的古代就早已产生,地域也遍及中原大地,放蛊的蛊婆也绝不会只有湘西才有。蛊药即是毒药,放毒者自然免不了受严格惩处。秦、汉时期的法律剩只还规定,对放蛊者将处弃市、灭族之类的严厉惩罚。但在湘西,因为天高皇帝远,朝廷的法律管不了边远山区的草民,加上放蛊的行为大都做得十分隐蔽,其间又夹杂了许多神秘行巫的成分,因而放蛊这一旧习俗就盛行流传了下来。
湘西放蛊习俗,在解放前夕一直还有。笔者小时候曾听村里一位老太婆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寨一对苗民男女,从小青梅竹马,彼此爱慕而结了婚。那男人会当兽医,一年四季在四乡里走。因为经常在外,难免沾花若草。数年后,这男人与外乡一个年青女子相好了,从此经常不回家。妻子发觉丈夫有了外遇,开始苦口婆心进行劝阻。丈夫不但不听,还提出了离婚要求。妻子不得已,遂哄他道:“你要离婚可以,我也不阻拦你。今日我敬你一杯酒,以后你要是回心转意了,仍愿你回到我这里。”说罢,就倒了一杯下了蛊药的酒给丈夫喝了。那丈夫喝过此酒,不知不觉便中了蛊毒,到外乡没走多久就发了病。后来,这位男人知道自己中了蛊毒,只得断绝了与外乡那位女子的来往,重新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妻子原谅他,给他吃了解药,他的病才又好了。从那以后,这位男人再不敢向妻子提离婚之事,俩人关系终又和好如初,直到百年偕老。像这位女子给丈夫下的蛊毒还比较轻微,中毒严重者,据说性命都很难保。
蛊毒作为一种报复或要挟控制人的利器,使用得当,或能获取得一定好处;使用不得当,可能反会伤害到放蛊人自己。所以,制造蛊毒的蛊婆,一般名声都不怎么好。尤其寨里有人生病严重或出现死亡者后,还往往被人怀疑咒骂,这时的蛊婆,纵使受了冤枉,也百口难辩,只有忍耐,是她放的蛊,病轻者她还有解药可解毒,重者她亦无法起死回生。不是她所放,她亦作不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湘西的放蛊习俗,在解放后已被作为迷信给予过取缔。如今,在那些偏远的山寨里,是否还有这种奇异的习俗保存也难说清。不过,作为一种神秘的文化现象,湘西的放蛊与赶尸一样,是很能吸引游人好奇眼球的。因此,对于放蛊的种种使闻与作法,实也值得人们去作深入考证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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