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则笑话:
一个孩子和他的妈妈去别人家中做客,孩子把水洒在了主人的电脑键盘上。主人还没开口,孩子的妈妈就抢先说道:“他还只是个孩子,年龄还小,不懂事。你就当是洗一下键盘了。”
主人没有再说话,只是笑着摸了摸孩子的头。
等到孩子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主人轻轻告诉孩子:“你的做法太棒了!你回家之后,也可以这样洗洗你家的电脑。”
结果,这孩子真的就把自己家的电脑用水洗了一遍。
他的妈妈把他痛揍了一顿。
其实,最该被揍的,是孩子的妈妈。
父母习惯了充当孩子的保护伞,不让孩子受伤害。可是,父母却忘了,自己也有义务让孩子明白规则——年龄不是借口,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民法典》把人的年龄划分成了三个阶段,假设年龄=X,这三个阶段分别是:
0<X<8,这个年龄段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X<18,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X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还有一种特殊年龄的人,就是已经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这个年龄的人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的责任,就是父母的责任。
你可以为孩子的过错开脱一次、两次,甚至更多次,但是这18年中,孩子注定要经历许多的事情,你不可能时时陪在孩子身边,你也不可能事事都能为孩子开脱掉。你能原谅自己的孩子,别人能原谅吗?社会能原谅吗?法律能原谅吗?
父母喜欢玩手机,就不要批评孩子爱看书;父母喜欢打麻将,就不要指责孩子不爱学习;父母好吃懒做,就不要责怪孩子不求上进;父母整天鬼混,就不要责骂孩子不走正道;父母没有责任心,就不要埋怨孩子没有担当。因为父母的样子,就是孩子将来的样子。
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坐公交。车到终点站了,孩子不小心把手里的豆浆弄撒了,这位母亲没有一走了之,坚持要和孩子一起打扫干净。公交司机劝说:不用了,孩子也不是有意的,我们来清扫就可以了。但是这位母亲仍然带着孩子擦拭。公交司机见状,就和她们母子一起清理。清理完毕后,这位母亲还和孩子一起向公交司机说了声谢谢,然后才离开。
这个孩子可能会永远把这一幕记在心里。
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过有的果实甜美,有的果实酸苦。
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孩子,请帮助孩子建立规则意识;如果你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当孩子犯了错,请不要再说“他年龄还小,他还只是个孩子”。
因为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为这句话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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